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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远航计划”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2-21

为完善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本科生培养体系、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威尼斯·144777cm“远航计划”申请要求,依据《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本科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管理条例》,结合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学生自身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远航计划”旨在为学生创造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为参加境外著名学校|威尼斯·144777cm交流课程学习(限北航、学籍高校或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发布的远航计划项目)、科技竞赛、学术会议等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提供远航基金支持。

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学生在外访学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学校|威尼斯·144777cm及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各项学生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安全承诺书》中各项义务。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

1. 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

2. 申请项目需事先征得学院|威尼斯·144777cm认定,在外学习计划需符合培养计划。

3. 遵守北航学生出访纪律,及拟前往学习的境外院校的相关规定,必须参加出国前培训,并服从学校|威尼斯·144777cm和带队老师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交流访学期间不得无故离队。

5.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满足项目的语言要求(英语必须已过四级)。

6.参加交流项目的学生在参加交流项目学期内没有发生过学业预警情况。
(二)申报及审批程序:

1. 项目认定:学生在参加项目前,须向学院|威尼斯·144777cm提交《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学生出国(境)短期访学项目申请表》,经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项目(科技竞赛、学术会议等)方具备资助资格。

2.学生申报:已参加学院|威尼斯·144777cm发布的“远航计划”项目或学院|威尼斯·144777cm认定的科技竞赛、学术会议等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的学生,须于每学期第1-3周,向学院|威尼斯·144777cm提交《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远航计划”资助申请表》,并提供境外院校或机构的学习证明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成绩证明),申报截止后不得更改申报内容。

3.信息审核:学院|威尼斯·144777cm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学期第4周对学生申请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4.集体公示:每学期第5周,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任何学生若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威尼斯·144777cm反映。

(三)资助标准:

1、在参加交流活动的学年内,获评过“北院之星”称号的学生,资助标准最高(以下简称“最高资助标准”)为25000元人民币。

2、在参加交流活动的学年内,获评过学院|威尼斯·144777cm榜样人物评选单项奖或在学年内的《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本科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管理条例》累计分数7分及以上的学生,最高资助标准为15000元人民币。

3、在参加交流活动的学年内,在《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本科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管理条例》中累计分数达到3.5分及以上的学生,最高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民币。

4、在参加交流活动的学年内,在《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本科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管理条例》中累计分数达到0.1分及以上的学生,最高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民币。

5、所有学生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远航计划”资助,上述资助标准不可累积使用。

6、“远航计划”资助仅用于覆盖学生参加交流项目的报名费用及境内外往返交通费用,资助实际发放金额不高于最高资助标准。

7、“远航计划”资助以“校外人员劳务”形式一次性发放至学生账户(需按照国家财税法律缴纳相应税金)。

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该管理办法进行制定、修改及实施,对具体审核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并且对本管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威尼斯·144777cm北京学院|威尼斯·144777cm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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